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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概況:
本局因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等業務,為指定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之公共行政業,目前本局所轄管之中區及南區資源回收廠、各區清潔隊、廢棄物處理隊、技術室、修車廠等單位皆為適用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令之工作場所。為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規定,本局於97年1月10日完成組織修編,成立專責一級勞安管理單位--勞工安全衛生室,負責擬訂、規劃、督導及推動本局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未來展望:
配合法規修正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相關管理計畫、持續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加強至外勤單位現場巡視與督導、關懷本局員工身心健康狀況。針對已發生之職災案件資料加以分析、探討,研擬改善及預防對策,消弭工作危險因子,以持續維持「零重大職業災害」並求逐年降低職場中職災頻率與傷害程度,達到「零災害」之目標。
組織編制:主任1人,科員及辦事員各1人。

業務職掌:
●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輔導、稽核及管理
●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委員會議
● 本局員工職業災害預防與管理
● 公務車輛行車肇事管理
● 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 健康管理與促進
● 辦理勞資會議
聯絡電話:07-3373401 07-3368333轉2481
傳真:07-33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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