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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點與成效
一、政風預防工作
(一)實施政風法令宣導
1.為增進新進及現職人員政風法令常識,辦理政風法令宣導講習,除安排有獎搶答外,並以座談方式與參與同仁意見交換,增加寓教於樂效果,對於本局同仁法律常識之充實大有助益。
2.另舉辦政風法令常識有獎徵答,藉以有獎徵答之方式,增進本局同仁法律常識。
(二)稽核易滋弊端業務
針對本局易滋弊端業務,深入瞭解是項業務之相關法規依據、作業流程及執行現況等,撰寫稽核報告陳報首長,以協助本局業務正常化、法制化,經發現缺失移請業務單位檢討改善,並請各單位參酌建議事項改進缺失,俾以提高行政效率。
(三)加強「興利」作為
基於「興利」優於「防弊」原則,對本局營繕工程、採購及委託技術服務案件動態,於簽會(辦)過程中發現法令適用失當或其中涉有疏漏情事者,主動引據相關規定簽註改善建議。
(四)實施招標規範公開閱覽及寄領標作業
本局自1997年4月起實施營繕工程、財物採購圖說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公開對外徵詢意見作為修訂規格參考。
(五)妥處財物贈受案件
為貫徹行政革新,消除陋規積習之決心,依「高雄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處理請託關說、贈受財物及飲宴應酬執行要點」,嚴格要求本局暨各區清潔隊,與職務有關的餽贈一律不得接受,屬慰問性質之餽贈需報局核准後始得收受,落實推動督導各區隊確實執行,有效建立環保人員收受餽贈之風氣。
(六)落實財產申報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辦理財產申報,對申報人申報資料進行實質審核,以瞭解有無申報不實情事,建立公務人員清廉形象,協助各申報人員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申報,防範短、漏報之情事。
(七)政風民意問卷調查
辦理政風民意問卷調查,擇定適當主題,以本市市民為對象,瞭解市民對本局辦理各項環保相關作業之業務推行、服務態度及風紀之民眾滿意度與其它改進建議事項,經本室彙整分析統計,將受訪者意見或建議,作為本局環保業務之興革參考。
(八)專案政風民意訪查
每年均針對本局各項業務執行,擇其要責,辦理服務態度及環保風紀之民眾滿意度調查,並訪查服務人員的工作態度、作業進行流程等興革意見,藉由訪查方式,深入瞭解本局作業之實況,以民意反映,廣納建言,作為本局業務之革新、便民措施與風紀操守之參考,以提升本局行政效能及有效維護廉能環保風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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