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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緣由
高雄巿有著湛藍的海岸、青翠的山巒,地理環境得天獨厚,更有豐富的人文景觀,交織成賞心悅目的城巿風貌。然而本巿為工商重鎮,工廠林立、商業發達、人口密集,環境負荷沈重,污染事件屢有所聞。
本局為有效統合稽查人力、提昇稽查品質,特於八十八年九月一日歸併原屬不同單位之稽查業務及人力,由第六科統籌辦理本市環境衛生、空氣污染、噪音及水污染之稽查工作,並按行政區域,將現有稽查人力規劃成八個轄區巡邏組及水污染巡邏組、自來水採樣組,每小組置有二至三名稽查人員,配有巡邏車、無線電網、稽查器材,針對民眾陳情環境髒亂、空氣污染、噪音、水污染等案件,於最短時間內前往現場查察,並視情節輕重,勸導違規行為人立即(或限期)改善,或逕予取締告發,讓稽查人力作最有效的運用,使民眾經由單一公害報案中心即能獲得立即有效之處理。
徜佯在優質的環境,是巿民的夢想和權利,因此對於公害陳情的處理,本局同仁均全力以赴,許巿民一個理想中的「海洋首都、乾淨城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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