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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項與成效
一、組設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
依高雄市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由主任委員(高雄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兼任)聘專家學者、機關代表成立,委員共21人,其中專家學者14人,機關代表5人,社會公正人士2人,第二屆委員任期自九十一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三年九月三十日止(第三屆環評委員名冊),幕僚作業由本局第五科兼辦,委員之專長包括地文、水文、海洋環境、空氣污染、噪音振動、土壤、廢棄物污染、環境監測、土地利用、生態景觀、歷史文化、社會經濟等,期藉由專家學者之專業知識及民眾參與,將各種環境因素,適切考量反應於開發計畫,並監督考核,以督促開發單位切實執行,貫徹預防及減輕對環境之衝擊。
二、法令宣導及人員教育
(一)印製相關法令分送相關機關、工商廠場據以執行。
(二)辦理法令宣導說明會,增進各界對環境影響評估制度之瞭解與執行。
(三)參加開發單位舉行之公開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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