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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物管理
 

高雄市環境保護局第二科網站 毒物管理網站

目前世界上有登錄之化學物質預估約達1 千多萬種,而經常流通使用者約6 萬餘種,在我國常用者則約2 萬餘種,毒性較明顯者約5千種,其運作目的用途廣泛。對於具致癌、致畸胎、環境蓄積性之有毒化學物質,及國內常用之化學物質,其在環境中運作情形,普遍上缺乏本土化之環境背景資料,急待建立,以加強管制毒化物的動向,防制污染環境或危害人體健康。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未來將著重於:
         1.落實分類管理之規範。
         2.加強毒化物運作調查及輔導。
         3.建立毒性化學物質總量管理制度化規範。
         4.強化對毒性化學物質之災害預防應變能力。

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毒性化學物質有161列管編號252種毒化物,其中屬第一類毒化物有74種,第二類毒化物有88種,第三類毒化物有85種,第四類毒化物有76種,若第一、二、三類毒化物之運作量低於「最低管制限量」時應申請取得「核可文件」,運作量高於「最低管制限量」時,則應申請最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許可證、使用或貯存登記備查文件後始得運作第一、二、三類毒化物。運作第四類毒化物則應申報「毒理相關資料」。

 

有關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資訊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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