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結載用的物件

:::
本局簡介
環保業務
便民服務
訊息公告
環境教育
出版品
環境資訊
網站連結
訊息公告
 
 
線問線答
自拍速必潔(另開視窗)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統計資訊網(另開視窗)
高雄市環保局性別統計
高雄市永續發展委員會網站(另開視窗)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環境影響評估統計網站(另開視窗)
高雄市節能減碳永續發展行動網(另開視窗)
遊說資訊專區
政風天地
廢車檢舉網站(另開視窗)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另開視窗)
廣告旗幟核准結果(另開視窗)
員工專區(另開視窗)
網站維護管理(另開視窗)
 
 
 
大林商港區開發計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九十二年十二月八日 環署綜字第○九二○○八九○一八號公告

大林商港區開發計畫

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審查結論


本案為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1. 本案有條件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開發單位應依下列事項辦理:

2. 本計畫完成後,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年排放量不得超過三六○噸。

3. 本計畫完成後對周邊(北起永安液化天然氣接收港南防波堤,南至高屏溪口南岸)海岸如造成侵蝕,應負責改善。

4. 本計畫涉及漁業權補償問題,應依相關規定辦理。

5. 細部設計時,應協助台灣電力公司辦理因本計畫所造成大林發電廠溫排水口改道所需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並解決水頭損失問題。

6. 應於施工前依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內容及審查結論,訂定施工環境保護執行計畫,並記載執行環境保護工作所需經費;如委託施工,應納入委託之工程契約書。該計畫或契約書,開發單位於施工前應送本署備查。

 
*回到頁首
   
 
 
 
*

本月人數:17143  昨日人數: 2002  本日人數: 344 | 總參觀人數:1668496(自92.5起) 上個月人數:51035 建議螢幕解析度1024×768 IE6.0以上
公害檢舉專線(24小時):0800-066666、07-3373400、07-3373434 傳真:07-3385371 | 本局各單位電話 地點: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交通資訊 ]
本網站內容所有權歸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所有,請尊重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請勿任意轉載、複製或做商業用途 [ 隱私權安全資訊 ] [ 資訊安全政策資訊 ] [ 著作權聲明 ]

通過A+等級無障礙檢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