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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高雄市政府積極打造「綠色城市」,研擬諸多綠色政策,逐步落實2020年減碳30%的目標。繼太陽能熱水器、計程車改裝LPG油氣雙燃料車及加氣站加碼補助之後,又有一項節能減碳推廣的補助利多,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最高可達2萬5千元的措施昨(20日)通過市政會議審議,並可追溯到今年1月,年底縣市合併之後,相關優惠措施也將擴展到大高雄地區。
高雄市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陳菊市長上任後持續推動綠色政策,營造幸福環保城市,更陸續推出各項鼓勵民眾節能減碳的加碼補助措施。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期限至100年11月止。目前全國提供汰舊二行程、電動自行車及電動機車等3項以上補助的縣市有高雄市、台北縣、苗栗縣,以及台南市,而高雄市的補助金額及數量皆遠高於其他縣市,【請參見表一】;再者,高雄市轄內的改裝LPG油氣雙燃料車(俗稱瓦斯車)現階段超過1500輛獲補助;而太陽能熱水器的補助面積由97年的全國第五名躍升為今年(99年)上半年的NO.1。
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最高25000元
高雄市政府正式通過加碼補助換購電動機車,並可追溯到今年1月,以目前市售電動機車5至6萬元不等來看,足足補助四成左右的購車經費。依據補助要點,民眾購置電動機車若配合汰換老舊二行程機車,最高可以加碼補助到1萬1千元,再加上原有汰換二行程機車補助及中央原補助電動機車費用,總共可獲政府補助高達新台幣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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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高雄市的計程車改裝瓦斯車再加碼10000元
為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高雄市政府鼓勵駕駛人改裝LPG油氣雙燃料車,每部補助2萬5千元,此外,針對設籍在高雄市的計程車更再加碼補助1萬元;另外,擔心因為加氣站太少,影響民眾改裝意願,高雄市政府也配套針對設籍高雄市的新設、兼營、增置加氣站,凡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且設置地下儲氣槽60立方公尺以上者,除了經濟部能源局補助之外,高雄市政府也再加碼最高700萬元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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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能補助至年底,與中央對等加碼,最高補助不超過總金額七成
高雄市自97年9月1日起實施「推廣太陽能熱水系統獎勵補助要點」,依經濟部能源局補助要項,面蓋式平板集熱器及真空管式集熱器每平方公尺都是2250元,無面蓋式平板集熱器每平方公尺1500元,高雄市政府再由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支應對等加碼,與其他機關同項目的補助金額合計不得高於購罝總價的百分之七十,期限至今年(99年)12月31日止。截至今年上半年(六月底止),已補助太陽能熱水器總戶數達4923戶,面積為25625平方公尺,減少排放二氧化碳達5637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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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縣市電動自行車、電動機車加碼補助內容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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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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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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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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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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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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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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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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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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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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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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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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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輕型8,000元
2. 輕型1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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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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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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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購100輛 2.換購3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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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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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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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輔助自行車合計補助80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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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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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購200輛 2.換購8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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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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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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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輔助自行車合計補助5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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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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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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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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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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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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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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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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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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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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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電動機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合計2,0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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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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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合計2,000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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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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